前言:听课是教师加强教学交流,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的重要途径。为保证听课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教师听课制度。
第一章 听课目的
第一条 了解同行课堂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交流,相互借鉴,切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章 听课人员
第二条 包括本校专任教师、本校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校外兼课教师。
第三章 听课次数
第三条 校内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6次,校内兼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校外兼职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第四章 听课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 在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听课方式可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同时接受系部的集体听课安排。
第五条 教师听课主要听本专业老师承担的课程及其他专业教师承担的本专业学生的课程。提倡教师听其它专业课程教师的课,以便拓宽知识面,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水平。
第五章 听课要求
第六条 听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作好听课准备,不得在任课老师上课中途进入课堂听课,以免影响上课秩序。
第七条 每次坚持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听课内容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着重了解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氛围、教学效果、使用教材等,同时还应注意观察教学设备和环境等情况。
第八条 听课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教与学两方面的有关信息和合理化建议应及时向教务处和各系(部)反映,也可与教研室主任、教师商讨,以利于掌握全面教学情况,了解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改进教学,推动教改,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 听课后,应尽可能在现场与师生交流,交换意见,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听课记录单(见附件)。
第十条 要加强听课的针对性,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把听课和改进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本职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六章 听课管理
第十一条 教师听课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二条 系(部)有义务检查和督促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
第十三条 每个月末,各系(部)将本系(部)教师听课记录收齐以备教务处抽查。教务处抽查后以教学简报形式对听课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各系(部)可参照本制度制订本系(部)相应的教师听课制度。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中止。
附件: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同行评教”记录表
201 —201 学年第 学期
听课班级 | 授课教师 | 课程名称 | ||||||||
讲授专题 | ||||||||||
项目 | 内 容 | 评等 | ||||||||
A | B | C | D | E | ||||||
教 学 内 容 | 1.内容符合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注意新知识介绍,信息量适中 | |||||||||
2.概念准确、理论严谨、重点突出、难点分散、逻辑性强 | ||||||||||
3.备课认真,内容熟悉,能脱离讲稿且流畅自如 | ||||||||||
4.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能力培养和智力开发 | ||||||||||
教 学 方 法 | 1.教法灵活、启发诱导,能驾驭课堂气氛 | |||||||||
2.语言规范、准确,音量和速度适中,抑扬顿挫且有感染力 | ||||||||||
3.教学方法手段适应教学内容要求,有利于实现课堂教学目标 | ||||||||||
4.教学环节完整,重视讲练结合,时间分配合理,准时上下课 | ||||||||||
教 风 教 态 | 1.从严执教,教书育人,结合教学内容进行思想教育 | |||||||||
2.课堂秩序好,要求学生严格,表扬与批语均符合教育原则 | ||||||||||
3.衣冠整洁、教态庄重、自然大方,言谈举止符合教师风范 | ||||||||||
意 见 与 建 议 |
听课人签名: |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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